一、建筑要求
净化手术室平面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手术台长向宜沿手术室长轴布置,台面中心点宜与手术室地面中心点相对应,患者头部不宜置于手术室门一侧。
手术室净高宜为2.70m~3.00m。
手术室内吊顶及吊挂件应采取固定措施,吊顶上不应开设人孔。
医院中的洁净手术室或洁净手术部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电解钢板墙体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乙级防火单开门。
手术室及抢救室应采用防静电地面,其表面电阻或体积电阻应在1.0×104Ω~1.0×109Ω之间。
下回风口百叶洞口上边高度不宜超过地面之上0.5m,洞口下边离地面不宜小于0.1m。
手术台中心线应与手术室长轴重合,手术台安装基座中心点应为手术室长轴与短轴十字交点,头侧手术床床边距墙不应小于1.8m。主要术野应位于送风面中心区域。
器械柜、药品柜宜嵌入手术台脚端墙内方便取用的位置,麻醉柜宜嵌入手术台病人头部墙上方便操作的位置。
当新建洁净手术部有设备层时,层内设备、管道的安装与维修的操作空间不应影响人员活动、操作和通行。设备层梁下净高不宜低于2.2m,并应进行简易装修;其地面、墙面应平整耐磨,地面应作防水和排水处理;穿过楼板的预留洞口四周应有挡水防水措施。顶、墙应作涂刷处理。直接位于手术室上一层的、用水的房间地面也应作防水处理。
洁净手术室供手术车进出的自动气密门,净宽不宜小于1.4m,当采用电动悬挂式自动门时,应具有自动延时关闭和防撞击功能,并应有手动功能。
能放置电脑工作站的记录板应为暗装,收折起来应和墙面齐平。
二、给排水要求
手术室内不应设地漏。
给水、排水管道不应从洁净室、强电和弱电机房,以及重要医疗设备用房的室内架空通过,必须通过时应采取防漏措施。
洁净手术部内的给排水管道均应暗装,应敷设在设备层或技术夹道内,不得穿越洁净手术室。
供给洁净手术部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要求,应有两路进口,由处于连续正压状态下的管道系统供给。
给水管道应使用不锈钢管、铜管或无毒给水塑料管。
三、暖通要求
设备层空气处理机组噪声测量值应不超过下表的规定。
全空气定风量空调系统,对空调区的温湿度控制、噪声处理、空气过滤和净化处理以及气流稳定等有利,因此,推荐应用于要求温湿度允许波动范围小、噪声或洁净度标准高的播音室、净化房间、医院手术室等场所。
手术室应选用低噪声空调设备,必要时应采取降噪措施。手术室的上层,不宜设置有振动源的机电设备;当设计上难于避免时,应采取有效的隔振、隔声措施。
Ⅰ级洁净用房的送风末端应设高效过滤器。
净化空调系统应在新风口、回风口和空调机组正压出风面、送风口3处设置空气过滤器。
空调机组进风口处的粗效空气过滤器对粒径≥5um的微粒其过滤效率应不低于 75%;出风口处中效空气过滤器对粒径≥1um的微粒其过滤效率应不低于80%;亚高效空气过滤器对粒径≥0.5um的微粒其过滤效率应不低于 95%。对特殊要求可用不低于相应过滤效率的抗菌过滤器替代。
空调机组离心风机出口应有柔性接管,柔性接管要求双面光滑。
空调机组应采取湿度优先控制方案,直接用于手术室的空调机组应保证手术室内相对湿度在35%-60%,温度在 22℃-25℃范围内。
通过盘管的气流的平均速度不应大于 2 m/s,均匀度不小于 80%。
洁净手术室的等级标准的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手术室排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排风管出口不得设在技术夹层内,应直接通向室外。
手术室排风系统和辅助用房排风系统应分开设置。各手术室的排风管可单独设置,也可并联,并应和新风系统连锁。
洁净手术室应设上部排风口,其位置宜在病人头侧的顶部。排风口吸风速度不应大于2m/s。
正压手术室排风管上的高中效过滤器宜设在出口处,当设在室内入口处时,应在出口处设止回阀。
每间正压手术室的排风量不宜低于250m3/h,需要排除气味的手术室排风量不应低于送风量的50%。
手术室的空调设备应能在室内自动或手动控制,控制显示面板宜与手术室内墙面齐平,空调设备检修口应设在手术室外。
Ⅰ、Ⅱ级洁净手术室与负压手术室应每间采用独立净化空调系统,Ⅲ、Ⅳ级洁净手术室可2间~3间合用一个系统。
净化空调系统风管漏风率,Ⅰ级洁净用房系统不应大于1%,其他级别的不应大于2%。
洁净手术室送风口集中布置的最小面积:
洁净手术室应采用平行于手术台长边的双侧墙的下部百叶风口。
Ⅰ级洁净手术室的两侧回风口宜连续布置,其他级别手术室的两侧回风口,每侧不应少于2个,宜均匀布置。
各级洁净手术室和洁净用房送风末级过滤器或装置的最低过滤效率下表的规定:
洁净手术室内的回风口应设对大于等于0.5μm微粒计数效率不低于60%的中效过滤器,回风口百叶片宜选用竖向可调叶片。
四、电气要求
手术室内除应设有专用手术无影灯外,宜另设有一般照明,其光源色温应与无影灯光源相适应。手术室的一般照明宜采用调光方式。
手术专用无影灯的照度应在20×103~100×103lx。
手术照明主要采用成套手术无影灯,安装在手术床上1.50m处时其在手术台中心的照明集束光斑应大于15cm,光源的相关色温应在3500~6700K。
无影灯应根据手术要求和手术室尺寸进行配置,宜采用多头型无影灯;无影灯架调平板的位置应设在送风过滤器进风面之上,距离进风面不应小于5cm,送风口下面不应安装无影灯底座护罩。
手术过程中医疗仪器和无影灯适用IT电源(配单相隔离变压器),并应分三路以上布线(无影灯一路、其他几路分别供医疗仪器用电插座)。
在2类医疗场所内,用于维持生命、外科手术和其他位于“患者区域”内的医用电气设备和系统的供电回路,均应采用医疗IT系统。
在1类和2类医疗场所内,应安装辅助等电位联结导体,并应将其连接到位于“患者区域”内的等电位联结母线上,实现下列部分之间等电位:保护导体;外界可导电部分;抗电磁场干扰的屏蔽物;导电地板网格;隔离变压器的金属屏蔽层。
在2类医疗场所内,电源插座的保护导体端子、固定设备的保护导体端子或任何外界可导电部分与等电位联结母线之间的导体的电阻不应超过0.2Ω。
当设置手术室视频示教系统时,视频应采集全景和局部(无影灯摄像机)的图像信号,并应设备用插座,可在吊塔上设置用于转播的高清摄像机。
医用IT系统隔离变压器的容量不宜过大,以免供电范围大带来线路长对地电容电流增大造成系统报警,容量应控制在10kV·A以内。
洁净手术室内禁止设置无线通讯设备。
手术室内诊疗设备用插座,应至少设置3台插座箱,插座箱宜分墙面安装,插座箱上应设接地端子。
2类场所中的手术室、抢救室安全照明的照度应为正常照明的照度值。
对于手术室、抢救室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场所的安全照明持续供电时间,三级医院应大于24h,二级医院宜大于12h,二级以下医院宜大于3h。
手术室内不允许采用移动接线板,每个插头都能直接连接到插座上。普通插座、IT系统插座、安全特低电压插座及插头各自专用,安全特低电压插座不能有PE线插孔。
手术室控制面板计时器宜兼具麻醉计时、手术计时和一般时钟计时功能,应有时、分、秒的清楚标识,并宜配置计时控制器;停电时应自动接通自备电池,自备电池供电时间不应低于10h。计时器宜设在患者不易看到的墙面上方。
观片灯联数可按手术室大小类型配置,LED观片箱或终端显示屏宜设置在主刀医生对面墙上。
净化空调参数显示和调控面板宜设于手术车入口门侧墙上。
微压计宜设于手术车入口门外墙上可视高度。
在洁净手术部内非生命支持系统可采用TN-S系统回路,并宜采用最大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作为自动切断电源的措施。
洁净手术室内的电源回路应设绝缘检测报警装置。
手术台两头的照明灯具至少各有3支灯具应有应急照明电源。
洁净手术室内照明应优先选用节能灯具,应为嵌入式密封灯带,灯具应有防眩光灯罩。灯带应布置在送风口之外。
五、医疗气体
氧气管与其他管线之间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当间距无法满足时,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技术措施。
医用真空管道,应坡向总管和缓冲罐,坡度不应小于2‰。
负压吸引和手术室废气排放输送管可采用镀锌钢管或非金属管。其他气体可选用纯铜管或不锈钢管,管道、阀门和仪表安装前应进行脱脂处理。
六、消防相关
当洁净手术部需设置消火栓系统时,洁净手术室不应设置室内消火栓,但设置在手术室外的消火栓应能保证2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手术室内的任何部位。
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应设置防火阀。
设置洁净手术部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与手术室、辅助用房等相连通的吊顶技术夹层部位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分隔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当洁净手术室设置的自动感应门停电后能手动开启时,可作为疏散门。
洁净手术室内不宜布置洒水喷头。
洁净手术部的设备层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洁净区内的排烟口应采取防倒灌措施,排烟口应采用板式排烟口。洁净区内的排烟阀应采用嵌入式安装方式,排烟阀表面应易于清洗、消毒。
七、环评相关
防辐射
应充分考虑邻室(含楼上和楼下)及周围场所的人员防护与安全。
单管头X射线机机房内最小有效使用面积20㎡,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3.5m。
标称125kV及以下的摄影机房有用线束方向铅当量2mm,非有用线束方向铅当量1mm。
在距机房屏蔽体外表面0.3m处,机房的辐射屏蔽防护,应满足具有透视功能的X射线机在透视条件下检测时,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应不大于2.5uSv/h;测量时,X射线机连续出束时间应大于仪器响应时间。
机房门外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放射防护注意事项、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处应设警示语句;机房门应有闭门装置,且工作状态指示灯和与机房相通的门能有效联动。
应设有观察窗或摄像监控装置,便于观察到患者和受检者状态。
医疗废水
手术室医疗废水经处理后氨氮、总磷应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应等级标准,其于因子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
噪声
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废气
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标准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关于废气排放要求的规定。
在手术室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送排风系统,排风经管道引入各楼顶设置的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排风,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
其他废气主要为手术中电刀切割、电凝肌肉、组织产生的烟雾焦味等,应在手术中边切割边采用吸引器吸除烟雾等方式,采用真空离心泵搅拌骨水,以减少气体的挥发对人体的影响。
固废
医疗垃圾应作为危险废弃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控制,同时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转运过程中,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范》、《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9217-2003)等相关规范执行。
八、院感相关
感染的来源
1.空气中的尘埃: 手术室空气中细菌数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流动,如不加控制会大大增加术后伤口感染的机会。
2.术中使用的物品: 如果手术当中使用消毒不彻底或者完全没有消毒的纱布、敷料以及器械等都可能会引起术后伤口的感染,同时会对手术室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患者造成潜在感染的风险。
3.手术室工作人员着装不整齐、手术前没有进行严格的刷手、不按《无菌技术规范》执行,易给患者造成感染。
4.连台手术之间没有及时进行消毒处理,物体表面没有用含氯的消毒液彻底擦拭,也是造成患者感染的潜在因素。
5.抗菌素运用不规范。
环境因素的管控
1.应严格对洁净物流线和污染物流线进行区分: 将医生、护士、患者、消毒好的敷料、器械等物品运行的通道作为洁净物流通道,使用过的器械、敷料、有血渍以及污物的物体运行的通道作为污染物流通线。
2.严格管理层流洁净系统: 每天早晨由当班护士打开各手术间空调,术前半小时将开关调至高速运行,对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且记录。每周对各个手术间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外来器械管理
应任命 1 ~ 2 名经验丰富、从事骨科手术时间较长(>10a) 、责任心重的手术室一线护理骨干任护理组长,主要进行器械的管理及技术性的指导工作。对所有的外来骨科器械都要经过诸如去污、清洗、烘干、上油、高压灭菌等过程。对于大包骨科器械,要进行分解灭菌,从而实现彻底灭菌。对于不耐高温、高湿的骨科器械则采用环氧乙烷等进行消毒灭菌。
手术室内部人员管理
进入洁净手术间的各类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进修人员和器械设备维护人员,都必须要按手术室的要求着装才能够进入手术间。在病房完成术前准备的患者身着病号服由平车推入手术室。手术间内的人员数目要尽量保持在最少,以防乱流和空气污染的产生。并且要严格控制人员的进出,减少开门次数与时间。进修医生等手术室参观人员进入手术室后应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与术野的距离保持 > 30 cm,不可随意穿行或互串手术间。